Web3律师解读:外管局新规出台对于币圈有什么影响?
12 月 26 日左右,国家外汇管理局新出台了两份监管文件,《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和《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(试行)》,引起了广泛关注。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迅猛发展,在银行外汇业务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,它们将如何推动银行外汇业务的合规变革,对交易者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影响?
两份新文件发布的意义:大数据互通和全面信息化背景下的新监管
《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与《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(试行)》的发布,旨在完善银行外汇业务监管体系,提升市场透明度,维护外汇市场秩序。在大数据流通性日益增强的时代背景下,这两份文件不仅有助于加强对外汇风险交易的监测与管理,还为银行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框架,从而推动金融环境的健康、稳定发展,确保外汇市场更加规范和有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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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外汇交易风险防控方面: 随着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日益频繁,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也逐渐增多, 如虚假贸易、虚拟货币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等, 严重扰乱了外汇市场秩序。《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出台, 要求银行对可能存在的外汇风险交易行为进行监测和报告, 这就像是为外汇市场安装了 “监控器”,能够及时发现和遏制违法违规活动,保障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便利化,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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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规范银行外汇业务方面: 以往银行在外汇业务中面临责任界定不清晰、尽职标准不明确等问题。《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(试行)》则给出了明确指引, 明确了尽职免责的情形和条件, 既让银行清楚知道在办理外汇业务时该如何勤勉尽责,也保障了银行在确实履行职责后免受不合理处罚,有助于银行准确把握外汇业务审查责任,保障银行正常开展外汇业务。
看似监管银行,对虚拟货币的交易者有什么影响?
一、日益严格的监管措施下,虚拟货币被打击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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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链路被掌握: 外汇管理局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打击,首先从全链路的掌握入手。全链路指的是虚拟货币从购买到交易、再到提现的整个流程。当外管局能够全面掌握交易链条中的资金流向及其涉及的各方时,任何异常或违法的行为都可能成为打击的目标。例如,跨境虚拟货币交易中,资金的来源、去向、交易的真实性等信息若能被完全追踪和监管,任何试图规避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面临较高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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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发现并上报相关资讯: 虚拟货币交易往往伴随资金流动,尤其是跨境资金流动。银行作为资金流转的中介,承担着对大额交易和异常行为的监控责任。当银行发现可疑交易,尤其是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资金流动时,按照相关法规,它们需要及时上报外管局,并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。这一环节在打击虚拟货币交易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因为它是外管局获取信息的一个重要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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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管局认为符合打击条件: 外管局有权根据其判断,决定是否对某些虚拟货币交易进行打击。然而,外管局的打击标准并未完全公开,仍有一定的模糊性。通常,外管局会考虑多个因素,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金额的大小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、交易是否涉及非法目的(如逃汇、洗钱等)等。虽然缺乏明确的标准,但在监管信息越来越透明的背景下,外管局能更有效地打击违规行为。
二、为什么外管局会同时发布监管文件和免责条例,深层逻辑是什么?
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,外管局加强了对虚拟货币及其他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控手段。大数据技术的应用,使得外管局能够更加精准地识别和监测虚拟货币交易中的可疑行为。这不仅提高了监管的效率,也大大降低了监管盲区的存在。
但是同时为了避免因监管变化对银行业务造成过大冲击,外管局还特别发布了免责条款,此举是为了确保在调整监管措施时银行能够平稳过渡,从而避免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造成不良影响。
三、新监管下不同交易行为的性质界定
合法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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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, 这里还是要给大家吃一颗定心丸,虚拟货币的购买和交易,只要资金来源合法,基本上不会涉及严重法律风险。另外,如果消费者的交易符合个人每年外汇便利化额度的规定,基本上也不会涉及严重法律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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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企业或机构而言, 只要资金来源合法、跨境资金流动真实,并且符合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,外管局一般不会进行干预。
高风险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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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犯罪行为: 如果虚拟货币交易被用于洗钱、恐怖融资、逃汇等犯罪行为,外管局有权依法进行处罚。在这一点上,虚拟货币本身并非违法,而是其用途和交易背景可能使其成为犯罪活动的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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逃汇、骗购外汇等违法行为: 当虚拟货币交易涉及逃汇罪、骗购外汇罪,或者非法买卖外汇等行为时,外管局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进行打击。例如,通过虚拟货币平台隐藏资金来源、通过地下钱庄非法购买外汇等行为,一旦被发现,相关个人或机构将面临严厉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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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内部的监管问题: 银行在实施外汇管理时,必须根据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并报告相关的可疑交易。银行的内部管理体系、信息报告机制以及其是否积极配合监管部门,都会直接影响外管局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打击力度。
四、外汇管理局的处罚案例
张某群、吴某锐等人非法经营、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(来源: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)
关键词: 非法经营罪、骗取出口退税罪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、全链条打击
基本案情: 张某群与郑某华等人通过控制宝某公司,联合乐某公司顾某杰,虚高商品价格,骗取出口退税 3663 万元人民币。货物被虚构出口并作为废品处理。同时,吴某锐与马某建利用顺某公司进行非法的人民币与美元兑换,跨境转移资金,涉及金额超过 1.8 亿元人民币,违法所得 18 万余元。此外,张某群指使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22 份,金额 5625 万元,骗取税款 318 万元。
案件审理: 2021 年 9 月,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群 14 年监禁并罚款人民币 2800 万元;郑某华 12 年监禁并罚款 800 万元;吴某锐 5 年 6 个月监禁并罚款 35 万元;龚某森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 11 年监禁。2022 年 2 月,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案件强调查清资金流向及非法外汇交易数额,运用银行流水和聊天记录等证据精准认定非法经营数额。同时,推动全链条打击外汇违法行为,加强跨境资金监测,防止黑灰产滋生。
五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共识
尽管外汇管理局在监管虚拟货币交易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,但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能协调,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仍需时间。各部门之间如何达成共识,尤其是在监管标准和打击措施上,仍需要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。随着金融监管技术的不断发展,未来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管将更加严格且精细化。
六、加密沙律总结
虚拟货币交易虽然带来了许多创新和便利,但也伴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。外汇管理局在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监控的支持下,正在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管控。对于普通消费者,只要遵守相关规定,保持资金来源合法,交易行为通常不会面临法律风险。但对于企业和机构,尤其是涉及跨境交易和资金流转的行为,需格外注意合规性。
对于任何违法行为,外管局将依法进行处罚,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。在未来,随着各方共识的逐步形成,虚拟货币的监管将更加透明和高效。
特别声明: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,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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